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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温岭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人

未知 | 2018-03-15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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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环保工作需要,温岭市环境保护局下属环境监察大队(参照公务员管理)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心较强,热爱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2.男性,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可适当放宽。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环保相关专业优先。

4.新录用的市级部门公务员须在本单位工作满3年(2015年5月31日前进入部门工作),新录用的镇(街道)公务员须工作满5年(2013年5月31日前进入镇街道工作)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温岭籍或在温岭范围内工作的人员。

6、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二、选调程序

1、报名;

2、资格审查;

3、面试;报名人数不足8人,相应减少选调人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1:1比例进入考察。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3月21日。

2.地  点:温岭市环境保护局203办公室(温岭市太平街道东门北路227号)。咨询电话:0576-86216177。

3.所需材料:(1)《温岭市环境保护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个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有效,若发现报名信息虚假,则取消选调资格。

2.未尽事宜,以温岭市环境保护局解释为准。

 

附件:温岭市环境保护局公开选调报名表
     温岭市环保局选调公告(2018年3月)

 

 

 

温岭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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