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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三门县部分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

未知 | 2018-04-2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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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推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吸纳更多优秀人才,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21号)文件和省、市的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我县部分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名额和条件
本次拟招聘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分2个岗位:
岗位名称 招聘对象 招聘计划数
岗位A 本县范围内,截止2018年5月9日,任满两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或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有两次及以上为优秀等次的在岗大学生村官。 10名
岗位B 本县范围内,截止2018年5月9日,任满两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但符合岗位A报名条件的除外。 1名
 
具体岗位所对应的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名单和招聘人数在择岗前另行告知。
本次招聘对象范围是指2006年至今,经三门县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统一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含2011年以前选聘到社区工作和符合上述条件留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其他已经离岗的大学生村官和通过其他渠道招录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纳入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时间计算,包括聘期内和留村任职期间。任职时间可以累计。通过换届选举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的,因村级组织提前换届导致大学生村官任职满1届但未满3年的,按3年计算。补选或由上级党委任命的,则按实际任职日期计算。本次招聘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18年5月9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取消此次应聘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3.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4.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smrl.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5月9日。
报名地点:所在乡镇(街道)组织办。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到所在乡镇(街道)组织办报名。报名时须下载并填写《三门县部分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并由所在村党组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在报名时一并下载并填写《三门县部分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量化评分表》(以下简称《量化评分表》一式三份)进行自评分。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聘用合同、任职文件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近期正面1寸免冠白底彩照4张。所有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资格。
2、资格初审。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报考的大学生村官进行资格和相关资料审核。
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的同时一并对《量化评分表》的自评分进行审核,并在《量化评分表》上填写乡镇(街道)审核分,评分情况在乡镇(街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5月9日-11日。大学生村官的《报名表》、《量化评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于5月9日下午5:30前送至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县行政大楼1309室)。
3、资格复审。2018年5月10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社保局对经乡镇(街道)初审后提交的《报名表》、资格条件和相关资料进行复审,确定最终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其中报考岗位A的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直接入围面试;报考岗位B的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笔试。报考岗位B的报名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岗位B的人员,于2018年5月11日到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县行政大楼1309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考试考核方式
考试考核分考核招聘和单招单考两种方式。
(1)考核招聘:针对报考岗位A的考生,以考核评价的方式,按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为1:1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考核评价采取量化评分的方式,根据历年考核、取得业绩以及获得各项荣誉等情况进行评分,共100分。详见附件《三门县部分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量化评分表》。
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力社保局部门,对经乡镇(街道)初审后提交的《报名表》、《量化评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再次审核,确定历年表现情况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及相关情况予以公布。
(2)单招单考:针对报考岗位B的考生,以单招单考的方式进行。单招单考以笔试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与考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①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侧重农村基层工作;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②笔试时间:2018年5月12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缺考或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面试、录用资格。
2、面试
面试由报考岗位A并经审查合格人员,或者报考岗位B经笔试合格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参加。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的总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报考岗位A的总成绩=历年表现情况分值×60%+面试成绩×40%。若总成绩相同,以历年表现情况得分高的排位在前。
报考岗位B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报考岗位A的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报考岗位B的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六)公示、择岗、聘用
1、公示。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公示7天。
2、择岗、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开展择岗。择岗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总分相同者,以考核评价得分高者优先;若考核评价得分相同者、面试得分均相同,则以抽签的方式决定排位先后)。体检或考察未能按时结束的报考人员暂不参加择岗工作,其他人员的择岗工作照常进行。择岗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择岗,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其他人员的择岗工作照常进行,不因此延后。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出现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同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核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 号)规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将户籍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三、其他事项
大学生村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等有关规定,具体岗位择岗而定。
咨询电话:0576-83332354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力社保局酌情研究处理。
附件:
1、三门县部分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三门县部分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量化评分表
       
中共三门县委组织部
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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