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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招18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

未知 | 2018-05-08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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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绍政办发〔2016〕6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绍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2018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2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绍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仲裁员的管理培训、组织仲裁庭和案件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并及时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依法应当由其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专业

2018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2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7日以后出生)。

编号

岗位

人数

专业、

专业学位

学历学位

其他

1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

   1

法学、

法律

硕士研究生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

财务

1

会计、

会计学

硕士研究生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8年5月7日——5月15日

请将《绍兴市人力社保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签名)、身份证、成绩单(加盖公章)、三方协议等相关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491497881@qq.com,联系电话:0575-89118035,联系人:董同志。发邮件时主题栏须注明“人事报名”,专业填写要完整、精准。

(二)资格审查

时间:5月18日(周五)上午9:00——12:00

网上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在绍兴市人力社保局(镜湖新区曲屯路368号人力社保大楼)1618会议室。现场资格审查需随带《绍兴市人力社保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签名)、身份证、成绩单(加盖公章)、三方协议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且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报名人数或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

(三)现场面试

时间:5月18日(周五)下午14:30

考生须在14:00前到候试室(1618会议室)集中,14:20前进行面试抽签,14:30 开始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

时间:5月19日(周六)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规定进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如遇主动放弃或体检结果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考察资格,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人)。

(五)公示聘用

考察中未发现有违法违纪等影响录用情况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情况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届毕业生未按时毕业或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的,不予聘用。

四、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根据浙江省、绍兴市招聘工作相关规定和所报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资料,信息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其他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绍兴市纪委派驻市人力社保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电话:89118020。

  

附件:《绍兴市人力社保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7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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