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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胜山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未知 | 2018-08-28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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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委办及市卫生计生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药剂士1名。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能服从上级安排。
2、慈溪户籍,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6日以后出生)。
3、药学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取得药剂士资格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4、身体健康,仪表端正,能适应药剂岗位工作。
5、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6日—9月7日。
2、报名地点:慈溪市胜山镇卫生院前门诊三楼315办公室。
3、报名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贴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的报名表(见附件)。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认定,若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按实际通过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及面试均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笔试以药剂学专业相关知识为主要内容,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取前3人进入面试环节(末位并列的同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自我认知等。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根据折合总分高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分数相同时,按笔试考试得分高者列前。
(三)体检
体检由胜山镇卫生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放弃体检而空缺的名额按总得分高低排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得分高低排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待遇按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报名联系电话:58990939(上午7:30-11:00,下午1:30-4:30),联系人:成女士
慈溪市胜山镇卫生院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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