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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宁波创新研究院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5人

未知 | 2018-11-12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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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引领航空航天技术发展,强化校地合作,促进地方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区域经济发展,2018年3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宁波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建设北航宁波创新研究院。
研究院以服务国家和宁波市战略需求为导向,强化航空航天技术发展,抓住新时代的新机遇,构建新机制和新模式,打造新方向和新队伍,建设国际一流水准的科研平台。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名,人员编制为合同聘用制。
二、应聘条件及说明
(一)应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详细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应聘者将个人简历电子稿发送邮件至:buaa_nb@sina.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报名起止时间:2018年11月12日11时--11月13日16时。初审通过者,电话通知其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资格审查  
面试当天, 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供工作人员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查等情况的,可酌情予以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结构化面试,计算评委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平均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四)体检 
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酌情予以递补。
(五)公示、录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结果,由研究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后办理录用手续。为保证招聘人选的质量,如招聘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经研究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空缺该岗位录用人选或减少该岗位录用人数。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咨询电话:15910859909(工作岗位相关事宜咨询),13484255565(考务相关事宜咨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宁波创新研究院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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