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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招引六条意见的实施细则

未知 | 2020-12-10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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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食宿及培训补贴

具体要求和标准:

1.“应邀”是指应我市组织、人社部门,各镇街,各平台等活动组织单位邀请。

2.活动组织单位负责安排学生在义期间食宿、活动行程及安全保障,住宿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餐费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50元,原则上由经遴选的服务点安排。

3.往返交通补贴参照来义高铁二等座票价标准报销,20人以上集体包车来义的凭发票据实报销。

申请流程:

1.活动组织单位填写《邀请应届高校毕业生来义活动备案表》报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2.活动组织单位负责初审食宿费、交通费,汇总填报《来义大学生交通食宿补贴申请表》、《来义大学生交通补贴明细表》后,报送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3.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审核支付。 

二、生活补贴

(一)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

具体要求和标准:

1.申请对象为毕业三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2.毕业时间认定以取得学历时间为准。

3.“新引进”是指2020年7月20日之后引进,引进时间以首次在义参加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时间为准。

4.补贴自申请次月起按月发放,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社保中断月份不予发放。连续中断6个月及以上的不再继续发放。

5.人才租房补贴和生活补贴不重复享受。

申请流程:

高校毕业生通过“浙里办APP”—“义乌i人才”相应模块提交申请,经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后拨付至社会保障·市民卡账户。

(二)实习生生活补贴

具体要求和标准:

1.大学生实习基地是指每次能提供5个以上大学生实习岗位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2.实习生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的在校生。

3.每次实习时间不少于一个月,每人在义累计享受月份不超过3个月。

申请流程:

1.用人单位在义乌人才网(www.ywrcfw.com.cn)“实习岗位信息发布平台”提交实习岗位信息, 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对外发布。

2.实习生通过“浙里办APP”—“义乌i人才”相应模块进行实习登记。

3.实习期满后,用人单位提交《大学生实习期生活补贴申请表》及用人单位实习生活费用发放清单等依据材料。

4.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拨付至实习生个人银行账户。

三、人才来义项目对接补贴

具体要求和标准:

1.项目对接活动由市组织、人社部门主办。

2.邀请对象为博士、行业专家等高层次人才。

申请流程:

补贴发放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对接活动结束后由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按规定予以直接支付。

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补助

(一)建站补助

具体要求和标准:

1.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补助一次性拨付,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按博士后招收人数分次核拨,每招收1名博士后人员给予10万元,直至50万元核拨到位。

2.省级站升格为国家站的,建站补助补差执行。补差的国家站建站补助一次性拨付到位。

3.建站补助在建站后博士后通过开题评审会后拨付。

4.政策施行后符合建站补助申领条件的,建站补助按新政策执行。

申请流程:

补助发放采取免申即享方式,由人社局根据浙江省博士后网站备案信息,确定补助单位和金额,拨付至建站单位。

(二)日常经费补助

具体要求:

1.博士后日常经费补助是对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所需费用的资助,主要用于招收博士后需缴付的管理费用、组织博士后考核费用、专家指导费用、学术交流活动、业务培训、赴外招聘、国际合作、博士后福利待遇等费用支出。

2.日常经费补助按年发放,博士后需通过开题评审会,进站每满1年发放1次。博士后进站时间以《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登记时间为准。

3.政策施行前引进的博士后2020年度仍按原政策规定享受科研经费补助。2021年起及政策公布后新引进的博士后实行日常经费补助,不再发放科研经费补助。

申请流程:

补助发放采取免申即享方式,由人社局根据浙江省博士后网站备案信息(延期出站博士后,需提供博士后延期出站相关材料),确定补助人员名单和金额,拨付至建站单位。

五、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补助

具体要求:

1.技能大师工作室指我市国家级、省级、金华市级、义乌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2.国家级、省级、金华市级、义乌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优秀领办人、合格领办人补助,在同一年度按从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申请流程:

补助发放采取免申即享方式,由人社局根据考核情况发放至技能大师领办人。

六、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养补助

具体要求和标准:

1.“订单班”、“冠名班”指我市非公企业(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从高等院校(技师学院)选拔在校生,企业全程参与人才培养过程,高等院校(技师学院)按照企业需求进行定向培养的班级。

2.用人单位支付院校合作费用不含学费。

申请流程:

1.办班单位向人社部门提交《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申请表》,并提供与高等院校(技师学院)签订的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养协议、班级学员花名册、支付院校合作费用发票凭据等材料。

2.人社部门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办班企业对公账户。

七、劳务协作基地奖励

劳务协作基地是指与我市人社部门建立劳务协作关系,并签订劳务协作协议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单位。

具体要求和标准:

1.为义乌非公企业(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输入首次在义就业员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以养老保险为准)3个月(含)以上的,给予1000元/人的奖励。

2.在当地组织义乌企业专场招聘会,为义乌企业招工提供对接服务,参加人员在100-200人的,给予10000元/场的补助;参加人员超过200人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50元的奖励,每场活动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0元。

3.每年在当地人力资源市场(或其它当地媒体等)按要求发布义乌企业招聘信息5次以上,给予每年2000元的奖励。

申请流程:

1.劳务输入备案。劳务协作基地向我市输入员工时,需及时到我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员工就业信息的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事后不予奖励。

2.提交奖励申请。劳务协作基地提供有效输入的员工数量、专场招聘会人员签到表、每月发布信息的截图(图片、照片),填写《劳务协作基地员工输送奖励申请表》、《劳务协作基地输送员工名册》、《劳务协作基地专场招聘会奖励申请表》、《劳务协作基地信息发布奖励申请表》,报送至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

3.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支付。

八、人才工作基地奖励

人才工作基地是指与我市人社部门建立人才合作关系,并签订人才合作协议的院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单位。

具体要求和标准:

1.市外人才工作基地为我市非公企业(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引进首次在义就业大学生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以养老保险为准)满3个月(含)的, 给予1000元/人的奖励,并在符合条件后6个月内申报。

2.为义乌组织专场招聘会,参会大学生规模在100-200人的,每场奖励10000元;超过200人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50元的奖励,每场活动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0元。

3.为义乌组织人才项目对接活动,项目规模在10-20个的,每场奖励1万元。超过20个项目的,每增加1个项目按1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每场活动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

4.人才工作基地承接我市创业创新大赛,参赛选手50人以上的,每场补贴5万元。

申请流程:

1.为我市引进首次在义就业大学生的,市外人才工作基地提交《人才工作基地引才奖励申请表》、《人才工作基地输送人才名册》。

为我市组织专场招聘会或人才项目对接的,人才工作基地提交《参会人员签到表》、《人才工作基地奖励申请表》。

2.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审核支付。

 

附件:相应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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