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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宁波市海曙区金融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人

未知 | 2020-05-06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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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宁波市海曙区金融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2、具备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技能、业务知识以及身体、心理素质等,工作责任心强;

3、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岗位设置及要求        

 

岗位

 

人数

 

学历及专业

 

要求

 

综合管理

岗位

 

1人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5年5月6日之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5月12日下午16时止。

       2、报名所需资料: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1005251183@qq.com。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数少于招聘指标的3倍,予以取消。

应聘者参加面试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境外学历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的认证书。

应聘者需确保提供材料真实、可靠,如与报名表信息不符,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个性特征等。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现实表现开展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的淘汰。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劳务派遣办理有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宁波市海曙区金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咨询联系电话:89189117 ,联系人:黄老师。

     附件:宁波市海曙区金融服务中心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宁波市海曙区金融服务中心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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