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波市海曙区各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将于3月9日进行,根据《2021年宁波市海曙区各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根据《2021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查询等事项公告》规定,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综合类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按公共科目两科总分110分划定;行政执法类职位(不含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按公共科目两科总分 105分划定。现公告如下:
| 放弃人员姓名 | 准考证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递补人员姓名 | 准考证号 |
| 赵翼辰 | 102010404022 | 宁波市海曙区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二级主任科员以下(3) | 董惠清 | 102010403712 |
| 窦兆文 | 102010407413 |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 二级法官助理以下(1) | 殷伟超 | 102010406028 |
| 张帆 | 502010104304 |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 二级警长以下 | 宋涵 | 502010104607 |
宁波市海曙区公务员局
2021年3月7日
2021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