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2021年上半年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结束,经网上申报、现场确认、体检,现将具有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布,详见附件。高中及中职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名单届时见宁波市教育局官网发布的通知。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将于近日发放。要求邮寄的,将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寄发给各位;要求自取的,请于5月13日-14日(8:30-11:30,14:00-17:00)到海曙区教育局(地址:大梁街47号)门卫处前来领取,领取时需出具本人身份证,申请人确因特殊情况需代领的,代领人需出具身份证及申请人代领委托书。
邮寄或领取内容包括:1、《教师资格证书》1份;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此表请复印一份自己留底,原件请尽快交到个人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入档,该申请表是证明资格证书合法性的重要依据);3、《告知申请人的信》1份。
联系电话:87328053。
附件:海曙区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社会人员).xls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