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事业单位招考信息

首页 > 事业单位考试 > 招考信息

2021年宁波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公告

未知 | 2021-06-27 12:13

收藏

根据2021年4月28日发布的《宁波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报考职位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成绩排名

1

宁波市水务设施运行管理中心

排水行业管理

20210105409

68.5

1

2

20210105413

64

2

3

20210105404

61.5

3

1

宁波市水库管理中心

水利工程运行

20210105621

71

1

2

20210105526

68

2

3

20210105524

67.5

3

4

20210105423

66

4

5

20210105513

65

5

6

20210105522

65

5

1

宁波市水库管理中心

水库调度

20210105417

59

1

2

20210105420

57.5

2

1

宁波市水库管理中心

运行调度

20210105816

68

1

2

20210105822

66

2

3

20210105810

63.5

3

4

20210105803

63

4

5

20210105805

62.5

5

6

20210105818

62.5

5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7月20日(周二)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宁波市水利局(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2楼)。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简历;

(2)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三方协议,但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提供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属定向委培生的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的同意并出具证明;属于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但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4)历届生须提供符合岗位需求明确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认证材料,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须符合招聘范围)、水利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等。

(5)报考宁波市水务设施运行管理中心“排水行业管理岗位”的人员,需同时提供研究生期间成绩单、研究生毕业论文、其他在给排水专业杂志发表的论文等“排水方向”证明材料

四、有关说明

(一)资格复审要求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场。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前做好准备,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

(二)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由此产生的空缺,将按同一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三)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疫情防控请参照笔试公告,无特殊情况则现场测温、填报健康表并查验甬行码。

 

  附件:考试成绩2021.6.5.xlsx

 

宁波市水利局

2021年6月24日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