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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200人公告

未知 | 2021-12-30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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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路面勤务岗位200人,派遣至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下属各交警大队协助民警从事路面交通管理工作,工作地点海曙、江北、鄞州区域内。实行劳务派遣制,参照警务辅助人员要求管理,人均年保障经费8.5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二、应聘条件

(一)岗位要求

男性,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 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和身体其他大面积的疤痕挛缩(身体状况以医院入职体检结果为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予以优先录用。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10.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编外辅助工作。

三、报名流程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资格审查、体测、面试、政审、体检等程序后择优录取。录用后与第三方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视报名情况每满20人即组织测试);

2.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574-87116117      17365809617(微信同号)

王老师,联系电话:0574-87239559

3. 报名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48号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接待室,先电话预约。

4.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1)户口簿复印件(含本人、父母亲、兄弟姐妹、配偶、子女),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3)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

6)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明。

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予进入后续环节,面试结束,以上资料不予退还。

.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体测、面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本公告中所称近亲属指本人的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

(四)应聘人员有违反考场纪律、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情形的,取消其考试成绩。

(五)本次面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编外用工人员面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对本公告中相关事项的咨询,可直接拨打招聘联系电话。本公告由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来源:宁波中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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