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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人民法院法院公告宁海县人民法院招聘协辅警2名的公告

宁海县人民法院 | 2023-03-07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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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海县人民法院法院公告宁海县人民法院招聘协辅警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宁海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2名协辅警(编外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辅警岗位职责

  从事与执行辅助有关的事务性工作的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1.裁判文书打印、校对等工作;

  2.案件信息录入和装订卷宗工作;

  3.文件送达;

  4.其他辅助性工作。

  二、报名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仪表端庄,热爱法院工作;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与退伍军人优先录用,退伍军人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或获得过其他荣誉称号的,学历可适当放宽);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6日以后出生);

  4.具有宁海县内常住户口,工作性质较适合男性;

  5.未有违法、违纪及犯罪的记录,或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3月2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同时与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一起发至指定邮箱:nhfyzzc508@163.com(邮件名:姓名+应聘材料);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中山东路121号512室,邮编315600。

  3.资格审查:由宁海县人民法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前,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以及其它能证明本人适合相关岗位的材料到指定地点。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能力等。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照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有关待遇

  录用后待遇按宁海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标准执行。

  七、纪律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遵守招聘纪律和相关程序,对弄虚作假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录用资格或解除合同。

  咨询电话:0574—59979093,联系人:陈老师。

  本公告由宁海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宁海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宁海县人民法院

  二Ο二三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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