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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的公告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 | 2023-04-13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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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3年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下: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姓名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浙江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有机物分析 2 杨磊 20230205618 73
叶南汐 20230205423 69
崔晓敏 20230205521 69
王春超 20230205418 68
王雪 20230205516 68
张梦芸 20230205512 67
单潇潇 20230205514 67
虞任莹 20230205601 67
生物生态监测 1 胡子阳 20230205520 72
刘心怡 20230205409 68
徐晓萱 20230205503 68

  二、资格复审有关事宜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4月20日(周四)上午9:00-12: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宁波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10楼南1004室(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北明程路789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认证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和学校研究方向证明,历届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岗位职责及内容证明。

  三、有关说明

  (一)资格复审要求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场。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前做好准备,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

  (二)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由此产生的空缺,将按同一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三)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安排面试。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74-87086810。

  附件:2023年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笔试成绩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原文标题:关于公布2023年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关于公布2023年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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