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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3学年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第二类岗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相关事项公告

未知 | 2023-07-28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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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3学年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第二类岗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相关事项公告

  根据《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3学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二批)》规定,现将第二类岗位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环节人员(详见海曙区教育局官方网站)

  二、测试时间

  2023年8月3日(周四)上午8:45

  三、测试地点

  宁波市海曙区天悦幼儿园(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蓝天西路383号)

  四、测试项目

  (一)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等综合技能。准备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到时终止;不足7分钟酌情扣分。

  (二)专业技能测试

  1.测试项目

  绘画(根据题目即兴创作)、钢琴演奏(自备曲目一首,须背谱演奏)、自弹自唱(根据抽定的歌曲,用钢琴边弹边唱)、舞蹈(表演自备作品,限3分钟以内)和除钢琴、舞蹈以外的艺术类特长展示。绘画60分钟,其他项目合计10分钟。

  2.自备材料

  (1)绘画:画笔、颜料、橡皮等绘画所需的工具,禁带任何绘画参考材料。

  (2)舞蹈:自备成品舞蹈以及舞蹈所需的伴奏音乐,伴奏音乐必须用MP3格式,并事先拷入U盘(除伴奏音乐,U盘内无其它内容)。

  (3)特长展示:特长展示所需的道具。

  五、测试须知

  1.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入候考室,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并交与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视同作弊。

  2.考生须按时进入候考室,8:45以后不得进入候考室,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考生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上厕所须有管理人员陪同。

  3.考生按抽签号顺序进入测试室。在测试时,不准向评委自我介绍或暗示、透露个人信息,否则视为作弊。

  4.考生测试结束后,必须立即离开试场,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室,不能跟未测试人员接触。考生不得在试场周围逗留,更不得喧哗。

  5.违反上述相关要求的,取消测试资格或测试成绩。

  6.其他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574-87070376,0574-87195724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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