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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面向教育系统在编教师选调工作人员1名

未知 | 2020-08-19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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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经有关部门同意,拟面向市教育系统在编教师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到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工作。现将选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符合选调条件的我市教育系统在编教师。

二、选调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余姚市常住户口(以2020年1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功底;

(三)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察和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25日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综合科(余姚市开丰路202号318室);

办法:报名者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附后,一式两份),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写作》一门,满分为100分,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科技、逻辑推理、言语理解等。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另行通知本人。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指标1:3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予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排列在先,如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测试得分高者排列在先。

本次选调岗位报名人数5人及以下的,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三)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入围考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指标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选调资格条件、能岗适度以及身体状况等,如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考察淘汰。因放弃考察或考察淘汰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

(四)调动

考察合格者,为拟选调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调动(流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报名资料须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而影响现场资格审查的,作不予报名处理。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二)根据相关规定,中层干部调动到新单位后,不再保留原中层待遇;

(三)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原聘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事业人员在调入新单位后需根据本单位岗位空缺情况重新认定、聘任岗位等级;

(四)考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依据;

(五)本公告由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4-62666711。

 

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2020年8月19日

附件: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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