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为宁波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预算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受委托统一组织实施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业务;受委托代理分散采购招投标事宜;负责政府采购统计、分析、评估等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岗位 类别 |
招聘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 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综合 文秘 |
管理 |
1 |
承担信息宣传及文秘等相关工作 |
(0501)中国语言文学类;(0503)新闻传播学类;(0601)历史学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面向全国 |
已经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 |
注: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21年10月14日9时—2021年10月18日16时。
报考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点击进入“宁波市政务服务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单位所设条件进行报名,请认真如实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10月19日9时—2021年10月21日16时。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不能通过资格初审。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10月22日9时至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4.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10月25日9时-10月27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确认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岗位招聘公告将在“宁波市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zwb.ningbo.gov.cn/)”上予以公布。
5.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市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zwb.ningbo.gov.cn/)”上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政务服务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考生健康申报表(甬行码绿码、行程卡),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且凭身份证、准考证和考生健康申报表(甬行码绿码、行程卡)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应知应会的综合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网站( http://zwb.ningbo.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出现面试名额空缺时,根据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考生可登录“宁波市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网站”查看。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政务服务办公室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宁波市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187965、87187962。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87251。
宁波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