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文化旅游研究院是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分财政全额、部分补助两种。主要职责是:承担文化和旅游业发展基础理论、政策和重点、热点问题的研究工作,参与文化和旅游业发展规划的研究、编制和论证;承担文化旅游研究的交流、合作工作,提供文化旅游领域学术咨询和服务;承担文化旅游相关学术书籍、刊物、年鉴的编辑与出版工作;承担文艺创作、文艺理论与实践研究及文艺评论工作;开展与地方文化相关的资料搜集、整理和展示工作;承担全市文化旅游宣传推广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专业技能测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
招聘 岗位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宁波市 文化旅游 研究院 (差额) |
舞蹈 演员 |
1 |
从事舞蹈表演工作。录用后安排到宁波市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工作。 |
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方向)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全国 |
个人获省级及以上专业艺术类奖项,历届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
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应聘人员属于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凭学生证或学校推荐表报名且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属于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外、港澳留学回国人员,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名称相似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 10月 18日至 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宁波市文化旅游研究院(差额),鄞州区甬港南路245号,电话:0574-87392712,联系人:赖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人力社保局网站(rsj.ningbo.gov.cn)或宁波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wglyj.ningbo.gov.cn)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及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属于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凭学生证或学校推荐表;属于国外、港澳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境外学籍〉、获奖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等)递交至招聘单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招聘的舞蹈演员岗位为长期招聘不足的紧缺岗位,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2021年10月21日在宁波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wglyj.ningbo.gov.cn)上公布,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1年10月25日至26日期间到报名地点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舞蹈演员岗位采取直接专业技能测试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专业能力,专业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1)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专业技能测试内容
舞蹈基本功,自带音乐,时间控制在1-3分钟,占总分20%;舞蹈1段(自选),自带音乐,时间控制在4-6分钟,占总分40%;现场即兴舞蹈,占总分40%。
(3)成绩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
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wglyj.ningbo.gov.cn)公布,届时考生可登陆查看。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确保现场报名工作的稳妥有序开展,现场报名人员须出示健康证明(“健康码”“甬行码”等),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接受体温测试,并全程佩戴口罩。请招聘单位和报名人员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疫情期间宁波市现场招聘活动和人事考试防疫指南的通知》(甬防办〔2020〕94号)等文件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6989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