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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宁波市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未知 | 2021-09-30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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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科技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科技局下属单位宁波市科技信息与发展战略研究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科技信息与发展战略研究院,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秉承“服务政府决策,服务产业创新,服务人才发展”的功能定位,积极为政府提供科技决策参考,为企业提供综合科技服务,为全市科技创新提供高效优质的信息支撑和保障。主要承担科技创新及人才发展战略与规划,创新调查体系建设,科技文献公共服务,科技评价,科技数据中心建设,新媒体科技创新宣传以及国内外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服务等职责。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岗位

类别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产业研究

专技

3

从事产业分析研究工作

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统计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且年龄35周岁以下。

注:1、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以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2、属于国外、港澳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且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4日起至2021年10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络形式。

联系人:吴老师、葛老师,电话:0574-87811029,87811030。

3、报名办法:下载并填好《宁波市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连同本人简历、近期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以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外港澳留学回国境人员也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wxl@nbsti.gov.cn。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初审,并向应聘者说明(或邮件回复)理由。

5、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招聘指标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宁波科技网(网址:http://kjj.ningbo.gov.cn)公布,同时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或初审通过考生。请报名资格审查或初审通过的考生于考试前,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健康申报表(见附件2)到招聘单位参加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信息将提前在宁波科技网上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胜任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对知识的应用、分析能力。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健康申报表参加笔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宁波科技网上公布,届时将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告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知识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予以淘汰。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健康申报表等材料,按照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入围名额不递补。

3、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增加考试环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科技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入围名额不递补。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此产生的面试入围名额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科技局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6810。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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